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

宴爾後

趕在冬寒來臨前返回巴黎,路樹的葉已落了十分之一,餘在枝頭上的泛起或紅或黃等待秋風捎去。搭機那天正逢中秋,與父母在妻家頂樓烤肉。妻族的某個長輩在我遞上豬肉片時說道:「趁此時辰多看月娘一眼,待到那裡…」他原本想說「到了法國就看不到了」,如同我們在那吃不到的甜不辣、蚵仔煎,但突然想起原來跨了一大片歐亞大陸仍是可見月亮。「但是看到的角度不同啦」、「那裡有時差,看到月亮的時間跟我們不同」、「啊人家外國的月亮比較大啦」,我原來想接著說:「可是沒有大家一同賞月。」這般討好的話,卻在長輩們你一言我一語之中,暗暗吞了下去。對於這種場面,我仍然不擅長應對,總是傻笑的份。

但這並不壞。如果與妻在巴黎已經共同生活兩年,兩人間的關係已經在習慣的軌道上,那麼婚姻於我而言,真正的改變,則在我們兩人的延伸。在籌備婚禮的過程當中漸進地更深入瞭解妻的家族,以及學習著在妻的位置(好在我的位置就是在她身邊)面對著眾多的家人、親戚。這是兩年來兩人一狗的單純生活中體會不到的。我總不時想起駱以軍描寫面對妻族的片段,雖然我並沒有個拋棄整個家族隻身到異鄉生根的父親,不過由於一些命運使然,不論是父親或母親的家族,在很久很久以前,就不存在著必需要每逢婚喪喜慶就得形式上來往招呼的遠親,而近親之間,父親或母親一族皆然,到了我們這一代,往往有人丁稀薄之嘆。而,透過妻,我終於親身體歷了大家族。


面對長輩並不難,我沒有惡習,相貌普通,尚懂禮儀(儘管笨拙一點),頂多我所從事的志業不易理解。時間久了自然熟稔,個性合的感情會隨著姻親更加深厚,其他不熟的,婚前婚後則始終都是長輩,沒有太大的轉變。讓我一時間需要調適的,反倒是孩子。身為獨子的我,除了沒能體會手足之情外,也沒有機會去當誰的叔叔、伯伯、舅舅,但結了婚後,感覺多了一對疼愛我的父母(岳父與我不多話但非常關心我們,岳母則是會與我閒聊),多了幾個哥哥(大哥楠、二哥賢與三哥欽)、姐姐(大嫂靜和二嫂美與妻形同姐妹,連帶得使我把她們當作姐姐一樣),之外,我成了「姑丈」。我多了姪女媛與姪子宸,一個十一歲另一個兩歲,我成了長輩。其實我雖然常在婚禮前想哄騙媛先叫我姑丈(宸因為還小很快就被我教會了),不過心裡還是有點害怕。我一向喜愛孩子,喜歡跟孩子玩,不喜歡長輩的架子。所以,天真地我想,如果能讓媛在婚禮前先叫,就像平常玩樂聊天間的一種稱呼,而不是經過婚禮後「突然地」必須改口,我就不會在與妻結婚之後讓媛不適應。我希望就這麼自然地融入妻的一家,心底頭非常害怕孩子面對關係轉變的疑惑。


婚禮當天,在前往婚宴會場時,當起花僮的媛與我們同車,在車子上頭,她承認了我。我將這視作被妻的家族接受的象徵,儘管不是所有人都覺得孩子的想法有多重要。對我而言,能讓孩子把我當作家族的一員又沒有與我保持輩份的高低,是再好不過了。我願意尊重長輩,站在自己該在的位置,卻希望孩子能親近我一點。宸還不能理解長幼之序而把我當作家人,媛似乎也不會因為我突然成為長輩就感覺有距離,在進入妻的家族之中便安心不少。




婚禮當天是凡那比颱風撲台的日子,禮車前的夫妻娃娃在華中橋上被吹飛,也許他們會飛到歐洲。返台不到兩個月,在故鄉,唯一不能適應的是天氣,三年不住在台灣,回去沒多久便掌握了步調。在法國則不管住了多久都像異鄉人,稍微離開就像離我好遠,像夢一般地不真實。


繼續與重新開始。之於我與妻,之於我的法國生活以及學業都是,一方面是延伸過去的軌跡,另一方面也是新的階段。與三年前類似,婚後三天返法 (當時是退伍五天來到巴黎),許多事物還太新,我甚至還無法用手指出。只能用身體,用腦袋,用直覺,用各種方法,一面摸索理解,也要一面記憶記錄。


離開那天,媛捨不得妻,於她而言是唯一的姑姑,一路哭著陪我們到機場。我找不到話來安慰,心揪著,因為父母以及婚後擁有的好多家人都在我們後面。我還是偷偷握緊拳頭,沒掉淚。只在送別時鎖不住眼淚,因為向前時,不管身後有多少物事,我都要求自己專注地去戰鬥。


等這場仗打完,我用盡氣力為自己的理想奮鬥過後 (說實話,此時不去放手一搏,也許就不會有勇氣再來了),在回去好好擁抱家人、朋友。




在巴黎的第四天大樓中央暖氣開了,恰是時候。剪狗毛時保留長度,出門必備圍巾。台灣的暑期甚少有機會看到低於30度的氣溫,回到這以後則是面對十度以下氣溫與強風挾起陣陣雨。


我們所住的地方,家俱是接手前房客的,在我們手上再用兩年,許多已破舊不堪。妻與我皆是家居動物,預定要待的日子又久,便打算把家裡弄得更舒適些,添點新婚夫妻的味道,少點學生味。淘汰掉兩年來的許多垃圾,移動家具位置,還沒完工卻已換了整個室內的風味。我想日後回憶起博士生活,關於這個空間的種種必定不會被遺忘。




重說一次。繼續與重新開始。


我是多麼熱愛自己的人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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